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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50万不还却月租万元保时捷 江西一“老赖”因拒执罪获刑八个月

近日,被执行人拒不如实报告财产,每月花费万余元高额租金从案外人处租赁豪华轿车规避执行,被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张某军因民间借贷案件,被南康区法院判决归还原告黄某元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军未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7月10日,南康区法院立案执行,并向被告人张某军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军拒不履行。该院查明,本案立案执行后至2024年7月,张某军每月支付12100元的高额租金从案外人处租赁保时捷豪华轿车供自己使用,未向人民法院报告,且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特别是在法院对其两次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鉴于张某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拒执犯罪,南康区法院依法将其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审查起诉,南康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军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本案中,被执行人花高额租金租赁豪华车辆使用,未如实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在该案中,南康区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责程序,并依法定罪量刑,有效惩治了拒执犯罪,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司法公信,具有较好的教育和引导意义。

最后,再次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与其百般逃避,整日东躲西藏不如坦然面对,积极配合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出路。当您发现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时请拨打0797-6684110

来源: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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