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网

湖南娄底公布4起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2025年二季度)

为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和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娄底城管大力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输秩序,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品质。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结合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执法情况,强化警示教育,定期通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望有关从业单位和个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规范作业。

01

典型案例一:随意堆放建筑垃圾

基本案情

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经立案调查,系湖南瑞欣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承包湘中府央玺小区的建筑垃圾拖运业务,其无处置建筑垃圾的许可手续,导致停车场出入口堆放了4.8立方米的建2025年3月13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渣土执法大队接市民投诉:娄底市娄星区早元街湘中府央玺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倾倒、筑垃圾无法及时拖运处置。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02

典型案例二:运输渣土、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案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21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渣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新星南路八里香地段,发现该地段有100米被渣土污染。经经立案调查,系当事人龙**的渣土车在新星南路旺兴村渣土工地拖运渣土时,拖运了12立方的土方,车厢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措施,导致渣土撒落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03

典型案例三:施工车辆渣土沿途撒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案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30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渣土大队接渣土事务中心移送线索:娄星区丽春路长青居民点沿路有渣土撒落。执法人员赶至现场,经立案调查,系当事人蔡**的施工车辆在娄星区丽春路长青居民点塘角安置基地拖运渣土时,渣土沿途撒落,造成长100米的路面被污染,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九项的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04

典型案例四:施工车辆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案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27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渣土大队接群众举报投诉:娄星区万宝大道旺兴村红星组地段有渣土车倾倒渣土。经立案调查,是当事人康**的车辆(湘K71968D)运输渣土时未拖运至指定的水洞底消纳场,而是把6立方的渣土倾倒在万宝大道旺兴村红星组地段附近。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九项的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当事人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来源:娄底全民城管

留言请点击阅读原文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昆仑网 赣ICP备2024050275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