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杨辉 通讯员 李楚)日前,记者从荆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标准由600元调整为1000元,该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或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以及参加职工医保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时,选择生育门诊检查完毕后,直接在医院人工结算窗口报销结算。
门诊产前检查涵盖B超、胎心监护等多项孕期必需的检查项目,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关系广大参保女职工切身利益,对于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新标准的执行,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