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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退税发现自己“被结婚”8年,警方通报

近日,云南省文山市未婚的罗女士办理退税时发现自己“被结婚”了,查询后发现自己于8年前在安徽马鞍山办理了婚姻登记,但与结婚登记证上的“丈夫”完全不认识,也从未去过安徽。罗女士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于是在7月10日向居住地警方报案。

今天凌晨3时许,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黎某(女,37岁)于2017年6月涉嫌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该局正在深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此前报道:

罗女士向记者介绍:“我今年4月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时,在婚姻情况一栏填了未婚,提交后,工作人员退回了我的申请,说根据查询到的情况,我是有配偶的。”由于填写情况与系统查询结果不一致,罗女士需要提供未婚证明才能继续办理退税,于是前往居住地民政局查询。但根据查询结果,罗女士于2017年在安徽马鞍山市办理了婚姻登记。“我完全不认识婚姻登记证上的那个人,也从没去过安徽,但婚姻登记所用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姓名都是对的。”罗女士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于是在7月10日向居住地警方报案。

7月11日,记者联系马鞍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根据查询到的信息,这次婚姻登记所用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是真实的。婚姻登记时,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我们只会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也就是核对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如果登记人和罗女士身份证上的照片比较像,确实可能会发生冒用身份结婚的情况。”工作人员还表示,在警方核实情况后,如果这段婚姻确实是在罗女士被冒用身份的情况下登记的,民政部门将撤销该婚姻登记,对罗女士以后的婚姻不会产生影响。

(来源:@含山警方、现代快报、都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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