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是指驾驶人的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监测发现,渝AA***7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近期往返于巴南与武隆方向高达24次,且提示“车辆状态异常”。

经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且熟悉执法人员拦截查处流程,两部门联合在G65巴南收费站、G65界石服务区、G65南彭收费站沿途实施查处。于当日14时许,在G65巴南收费站将该车拦获。

现场,驾驶人甘某谎称自己名字是甘某兵(其亲属名字),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企图蒙骗过关;经民警核查其真实姓名为甘某川,并指出其已于今年4月因从事两次非法营运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现系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民警对甘某川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700元,驾驶证记6分。
据悉,甘某在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以营利为目的搭载乘客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营运,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来源:重庆交巡警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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