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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个税汇算后,这些资料需留存5年!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结束。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纳税人及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单位,需将全部综合所得、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自汇算清缴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那么,具体有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以下为您梳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方面,需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子女教育方面,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大病医疗方面,需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需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租金方面,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赡养老人方面,需留存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需要提醒您的是,纳税人及代办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办理2024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即至2030年6月30日)。

税务机关核查时,若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若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纳税人将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洛报融媒·掌上洛阳客户端记者 王若馨 通讯员 侯彦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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