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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律解 | 250岁古银杏被人为破坏,当事人却不知已违法 律师:依法承担责任

来源:【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9日讯近日,有网友反映称,四川旺苍一棵250年树龄的古银杏树被人为破坏。据了解,涉事村民是旺苍县双汇镇汶水村高某某,今年70多岁。由于该株古树枝干上有马蜂窝,经常蜇伤高某某家人,加之树枝掉落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高某某在未向相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对其修剪枝干。事后,高某某懊悔不已,他愿意当反面宣传员,义务在村里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目前,旺苍县林业局已聘请古树保护专业机构,对该古树采取损伤修复、地上环境整治、树冠整理以及地下环境改良等综合修复复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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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赵法忠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根据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及《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对古树实行分级保护,其中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实行三级保护。高某某修剪的古银杏树属于三级保护古树,其保护范围、修剪程序均受严格限制。《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实施包括过度修剪枝干、剥损树皮在内的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因此,高某某或将面临以下处罚:

1、行政处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及《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虽未明确规定对擅自对古树木进行修剪的处罚标准,但《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擅自移植三级古树的,每株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剥损树皮、挖根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高某某擅自对古银杏树进行修剪的行为,可以根据对树木造成的影响结果等具体情况,结合条例规定确定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高某某除了需要承担古树的修复费用外,若古树因修剪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还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3、刑事责任:若经鉴定古树价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高某某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该银杏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还可能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高某某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其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而非对古树木进行破坏。在制定、执行古树保护政策时,也应当注重人性化、科学化,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

律师提醒广大网友,若发现古树木存在遭受损害或者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由古树木的日常养护责任人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采取抢救、治理、复壮等措施。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可能危害公众生命安全,采取修剪、支撑等防护措施仍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的移植和养护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人民政府批准。

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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